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教规划〔2025〕8号)的精神,为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我校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是高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数据的主要来源,是高校设置、招生计划安排、教育教学评估、督导检查等工作的基础和依据。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统计的重要性,并指定专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4号)《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等文件精神,依法如实填报,做到实事求是、数据全面、精细准确。
(二)加强领导,规范填报。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统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压实对源头数据的逐级审核责任,确保各类教育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二、填报部门及任务安排
工作任务请见《河池学院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任务分解表》(详情见附件)。
三、填报要求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落实负责教育统计工作的领导和数据采集员,于9月26日前加入河池学院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QQ群(群号:515170981),根据本部门的填报任务,认真完成线下的数据采集工作,并将真实可信的数据进行线上填报,同时协调协助其他部门通力完成相关填报任务。
(二)正确理解数据指标。数据采集员在填报前要认真阅读《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5年8月18日),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在填报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平台数据指标解释,确保数据项的一致性和逻辑性,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若提交的数据经审核出现错误,数据填报员须及时进行整改,重新上报。统计人员填报时请勿改变表格原格式。
(三)认真做好数据核查。各牵头部门数据填报员在完成数据采集后,应与2024年数据进行对比检查,并依据《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增减幅偏大数据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四、上报及其他要求
(一)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各相关部门要在10月15日下午18:00前提交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电子版),同时将纸质报表和台账送至发展规划处卢丽俏老师处(致远楼1217室,联系电话:19877853484),纸质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
(二)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各相关部门要按要求做好数据的核查比对,对2024年数据增、减比例在10%以上的,以及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须另附详细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做好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原始台账、记录等,以便备查。杜绝修改、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的统计支撑资料,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附件: 1.河池学院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5年高基表年报数据采集人员信息统计表
河池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