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分析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依据
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上报,依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4版)-通用篇、特色篇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二、数据统计时限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其中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具体时间要求见各项数据表格的时间标注。
自然年:指2023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学年:指2023-2024学年,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时点:指截至2024年9月30日。
三、任务分解与责任落实
(一)发展规划与评估中心:负责全校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协调、总体审核和总上报。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数据项的统计、录入、校验、审核等工作。注意:要求与高基报表相关数据一致的表格由数据提供单位负责。
(三)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专业相关数据项的统计、确认、完善等工作。
各单位数据填报的任务分解详见《河池学院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
四、数据采集、上报进度安排
(一)数据采集起讫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止。
(二)工作进程安排
1.数据线下准备:即日起。请各责任单位数据填报人员认真研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4版)-通用篇、特色篇,尽早开始组织准备相关数据,填入线下数据准备模板。
2.第一阶段:各部门、各院(部)采集时间截止2024年10月10日,此阶段主要完成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1-5-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1实验场所、1-7-2科研场所、表1-7-3 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表4-2专业培养计划表、表5-1-1开课情况、表5-1-2 专业教学实施情况表、表5-1-4 多教师授课情况(学年)的填报;
第二阶段:各部门、各学院(部)采集时间截止2024年10月25日,此阶段中,职能部门主要完成部门相关责任表格的汇总审核,并于截止日前提交学校审核,二级学院则完成后续表格的填报;
第三阶段:数据整理阶段,此阶段中,评估中心将对所有数据进行校验核查,进行最终数据分析审核,形成数据分析报告,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统一上报教育部。
五、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成立数据采集工作小组
1.各二级学院组建数据填报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担任,下属成员包括两名信息员(其中一名入职需满3年,必须包括教务秘书)。所有表格均由信息员统一交组长复核,确保真实准确后方可上报。
2.各职能部门同样组建数据填报小组,组长由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下设1-2名信息员负责具体填报工作,领导必须严格负责数据的最后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后方可上报。
(二)数据填报工作基本精神
1.态度认真:确保每张表格的数据真实有效,审慎填写每个上报数据;
2.工作细致:仔细研究表格内的数据项在填报指南中的对应说明,不清楚的地方及时问询反馈,不能想当然乱填。
3.切忌照搬往年数据:往年填报数据只能作为参考,每年数据表项及填报要求均有变动,照搬往年数据会造成严重错误,切忌照搬。
(三)数据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由本单位数据填报员按照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河池学院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网页(http://172.18.0.36/),账号和密码由评估中心在数据采集QQ群中通知到各单位联系人。
(四)各单位对所填报和审核的数据负责
各数据采集小组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数据填报工作,准确理解各表格的指标内涵,按要求完成平台数据采集。审核责任人要对填报的原始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数据真实、完整、无误,对所填报和审核的数据负责。
(五)各负责领导、信息员请加2024状态数据采集群:619835306,以便及时交流与沟通。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评估中心联系,刘燕(手机15078650313)、周婉艳(手机15607884261)。
附件:
1.河池学院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含通用篇、特色篇)
河池学院
2024年9月20日